“中国品牌创新价值榜”的主要原因。
第三,量化视角。本榜单主要运用多年来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公布的公开数据,建立量化研究模型,从而客观公正地考察企业决策、企业能力与品牌增值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再由项目专家小组和外部专家小组对各个企业的品牌营销贡献度进行了评价和判断,最终确认了品牌增加值与其驱动要素之间关系的数学模型。
3. 遴选企业标准
2018年,中国品牌创新价值榜考察的候选企业数量,比2017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入选本榜单考察的候选企业,符合如下几个标准:
(1)在境内外各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包括了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所有上市公司;
(2)财务数据长期对外公开的非上市企业;
(3)企业的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展开。
在具体考察企业时,我们发现品牌与企业是并非完全等同的概念,为此做了一些相关的处理:一家企业或企业集团可能同时拥有多个上市公司,如果这些公司采用共同的品牌,则尽可能采取合并数据的方法进行计算,但如果这些公司采用不同品牌,则仍然分开独立计算各自的品牌增加值。
此外,由于金融企业公布的数据结构和其他企业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不适合放入同样的数学模型之中进行统一处理,因此2018年的榜单仍然不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
最后,一些企业也许由于新创而尚未盈利,另一些企业由于长期亏损,也无法入选候选企业数据库或最终的100 强榜单。
2018年本榜单考察的企业数据库共有16230余家企业,其中沪深股市上市公司3513家,港股中概上市公司982家,美股中概上市公司182家,新三板上市公司11555家。本年度新增的11000余家企业,对于本榜单研究模型的科学性和稳健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 评价方法与过程
(1)评价方法:
本榜单关于中国品牌创新价值(增加值)的评价方法可以称之为“品牌增值驱动要素分析法”,也就是在企业净利润增加值中,识别由品牌相关的要素带来的贡献值。为此,我们构建了如下基本计量模型对企业净利润增长率与各个驱动要素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Rn-Rn-1Rn-1 = A+αIn-In-1In-1+βMn-Mn-1Mn-1+γIn-In-1In-1Mn-Mn-1